可怕的是人!不是狗!

台北市最近發生兩起比特犬咬人事件,地點不同,但「肇事犬」竟然是同一隻! 短短11天,兩位無辜騎士先後被咬,這到底是意外,還是惡意放任?我們要問的不是「狗怎麼那麼兇」,而是這位飼主,你到底在搞什麼鬼?!
大家都知道,#比特犬 是「具攻擊性動物」,依法飼主應該在公共場所使用1.5公尺內的牽繩,並戴上透氣口罩,違規可罰3萬到15萬元!但問題來了,這條狗不是第一次咬人,飼主竟然還讓同樣的事情發生?這已經不是「沒注意」,而是「沒長腦」了?

事後,徐姓飼主出來喊冤:「車內有用鐵鍊鎖住狗、車門中控鎖也有鎖,是騎士挑釁,狗才會爆走!」結果監視器畫面一出來,大家都傻眼,飼主根本在唬爛!這隻比特犬根本沒有被綁!

等等,另外如果飼主的話是真的,那我們是不是發現了一個動物界奇蹟?比特犬會自己開車窗?!中控鎖鎖住了,牠居然還能自己開門?!那你的狗,真的可以去參加綜藝節目,順便表演特技賺錢!

答案很明顯,根本就是飼主自己開窗,故意放狗咬人!這已經不是意外,而是「行走的定時炸彈」!

更荒唐的是,事情爆出來之後,這位仁兄竟然說:「找不到動保單位就 #安樂死。」

「糾勾媽爹」…….你的狗攻擊人,問題是狗嗎?問題根本是你這個爛主人!這種推卸責任的態度,證明他壓根不在意狗的行為,因為他從頭到尾就不想管! 如果他養的是 #馬爾濟斯,可能也會被他養成「血腥版馬爾濟斯」!

回到事件本質,這真的只是動物傷人事件嗎?如果一個人明知道自家比特犬有攻擊性,卻故意讓牠有機會咬人,這是不是可以算「間接故意傷害」?

過去,我們都以為「#放狗咬人」只是個比喻,但這位飼主活生生把這句話實踐了,還實踐兩次! 如果這樣還不能追究刑責,那未來是不是任何人都能說:「不是我咬的,是我的狗啦!」然後拍拍屁股走人?

線上的律師大大們,受害者能不能控訴這名飼主「借狗殺人」?檢方是不是可以以「加重傷害、殺人未遂」起訴? 比特犬很兇,沒錯!但真正可怕的,永遠不是狗,而是那些不負責任、拿狗當武器的飼主! 

這個事件當中,這已經不是「放狗咬人」,是「借狗殺人」!狗主人還無恥嗆聲,找不到動保單位就安樂死,我想,大家應該比較支持你自己去瑞士安樂死吧!

圖:警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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