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位媽媽帶兩個小學生女兒逛誠品480,結果突然被5名警察攔下,直接「請」回派出所!媽媽驚嚇不知所措,小女兒更是在派出所嚇到大哭,最後才發現根本是一場烏龍,完全誤報!這位媽媽氣得寫信給市長 #盧秀燕:「我們都是台灣媽媽,難道這種事不讓人害怕嗎?」
從警方角度來看,他們是接獲商場報案,說現場有竊盜嫌疑人,當然得馬上處理!但根據媽媽的說法,警察連基本的現場確認都沒做,就直接把她們帶走,這種「先抓再說」的模式,換作誰不會嚇壞?
警方事後發 #新聞稿 說:「為了保護當事人名譽」,所以才請這一行人離開商場!但問題是,這樣一來,她們的名譽恐怕已經先被毀了吧?在眾目睽睽下被警察「押送」,路人看到難免腦補偷碎唸:「這應該是小偷吧?」這種「保護」的處理方式,真的讓人無言!
這位媽媽指出,警察沒有先表明身分、單位、職稱,更扯的是也沒說明為什麼要帶她走,如果真的這樣,這真的是執法的一大缺失!依法來說,沒有確切犯罪事證,警察不能隨便限制民眾行動自由!雖然警方強調「沒有逮捕」,但實際上強行要求帶回派出所,這不就已經是限制自由了嗎?
而事情的起因是商場裡的拍貼機異常,機器廠商通報商場,商場就直接報警,卻完全沒先確認監視器,也沒跟當事人查證,導致一場烏龍!這種處理方式真的是「#臉上三條線」,最後證實不只根本是陷員警於不義,還讓無辜民眾驚嚇,誠品480 這裡的主管真的不用檢討一下嗎?
這次事件對誠品的品牌形象來說,簡直是「自爆行為」!畢竟,逛商場是消費者的日常,誰會希望買東西買到一半,被當成嫌疑犯帶走?
目前警方已經開始調查報案的保全,甚至可能涉及誣告、妨害名譽、妨害自由等罪,但這就夠了嗎?如果報案者只是誤判,法律責任或許不成立;但如果明知沒有確切證據,卻硬要報警,那就真的有問題了!
而警方的回應則是「說明不足」,但仍強調「處置無違反程序」!只是,對這一家人來說,整個過程充滿瑕疵,因為「教育訓練不夠」,可能就此造成兩位小女孩一輩子的陰影?! 這件事不只是單一的執法失誤,而是公權力、企業管理,甚至民眾基本權利保障的問題。
#誠品480,我們家幾乎每週都去,而且也都是帶著孩子一起去!我只是在想,這次是別人遇到,如果當下換成我們?我會怎麼反應?
因為,這真的是一個極度不好笑的誤會,更是一個讓人恐懼的現實!
#誠品 #烏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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